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年10月3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2号20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岳家霖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4人,代表股份210,746,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94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4,952,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9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115,793,9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55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2人,代表股份103,933,6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75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94,952,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9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3人,代表股份8,981,4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6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946,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16%;反对2,798,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81%;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34,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064%;反对2,798,8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29%;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宗亥、李席元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未名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