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暂停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暂停转让情况概述
(一)暂停转让事项类别
申请暂停转让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暂停转让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R-1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其他,具体内容为: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
本次暂停转让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暂停转让情况及规则依据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1年12月17日裁定受理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案(以下简称“本案”),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发布《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被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根据2022年10月28日发布并实施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因公司存在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的情形,公司应当申请股票暂停转让。
二、暂停转让日期
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11月1日起暂停转让。
三、后续安排
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法院裁定受理本案后,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可能性。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则存在导致股东权益归零、公司被依法注销的风险。同时,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第四十条、《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公司股票暂停转让后作出股票终止转让的决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停牌申请表。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