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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1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一、二、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2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肖瑶、钱正、徐磊、方丽、张萍、王作全、胡山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经营可持续、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和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4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为确保本次股份回购事项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拟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秘书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授权人士(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上述回购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2)。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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