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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1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目录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继续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7

议案二 关于选举李泽宏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8

议案三 关于外部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10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9点00分正式开始,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15分钟向会务组进行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

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次数不超过2次。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调整。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8)。

十七、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上午9: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TAO HAI(陶海)先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签到

与会人员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与会股东及其代表签到、领取会议资料,并进行发言登记。

(二)会议开始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数及代表股份数,并宣布会议开始。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后,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为公司董监高继续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选举李泽宏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关于外部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逐项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十)宣读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为公司董监高继续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基本方案如下:

一、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审议本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议案二关于选举李泽宏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名李泽宏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

李泽宏先生简历

李泽宏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就读于四川大学并获得半导体物理与器件学士学位,自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就读于四川大学并获得半导体物理与器件硕士学位,自2000年9月至2004年3与就读于电子科技大学并获得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博士学位。自1997年7月至2000年1月担任四川仪器仪表六厂技术所长;自2000年1月至2000年9月担任航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自2004年3月至2004年8月担任华润上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TD课长;2004年8月至今担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2014年10月至今担任贵州恒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担任深圳能海芯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今担任贵州长康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贵州雅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重庆润际远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议案三关于外部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外部监事津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外部监事,指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津贴标准

外部监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4万元(税前)。

四、发放办法

1.外部监事津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薪酬方案之日起计算,按季度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外部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的,自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之日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监事津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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