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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28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股利分配政策: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
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
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最近三年分红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根据 2009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2,021,867.16 元,按 10%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202,186.72 元,加年初未分
配利润 24,085,039.26 元,减报告期已分配现金股利 5,013,174.40 元,本次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 20,891,545.30 元,以总股本 125,329,36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
分配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给全体股东,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6,266,468.00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经营活动。
    根据 2010 年 4 月 9 日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9,314,018.69 元,按 10%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931,401.87 元,加年初未
分配利润 20,891,545.30 元,减报告期已分配现金股利 6,266,468.00 元,本次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007,694.12 元,以 2009 年末总股本 125,329,360 股
为基数,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给全体股东,共计分配现金红
利 8,773,055.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经营活动。
    根据 2011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10,782,490.72 元,按 10%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078,249.07 元,加年初
未分配利润 23,007,694.12 元,减报告期已分配现金股利 8,773,055.20 元,合计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938,880.57 元。鉴于公司重点将加快生产经营规模的
扩张,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故 2010 年度利润
暂不分配,将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二)公司最近三年资本转增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资本转赠情况。
    三、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计划
    公司为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其主营业务包括医药批发、零售业务、中药饮片
的生产、销售以及原料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目前正处于稳定发展期。
    公司非常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在历次的分红方案的制定中,根据公司的
业绩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按照公司章程有关分红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要求,考
虑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充分听取和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公司秉承“修药明理、奋发有为”的经营理念,抓住国民收入增长、人口老
龄化趋势明显、城镇化水平提高、居民卫生健康意识逐步提高以及医疗体制改革
的深入和政府医药卫生投入的增加均为医药制造行业及医药流通行业带来的新的
机遇,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势,抓住机遇提高盈利能力。在浙江震元制药
有限公司震元科技园区二期升级改造项目(制剂产品)等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市
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高。
    未来公司将结合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在对投资项目进行
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股东利益、资本结构、现金流状况和外部市场
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审慎制定计划,保持公司健康合理的资本结构,为实现公司
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未来随着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将结合投资者
和公司股东的要求,在外部融资环境有利的情况下,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围绕提
高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做如下计划:
    1、公司将遵照发展战略,合理制定经营计划,确保公司医药制造、医药流通
两大板块业务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股利分配提供持续稳定的
来源;
    2、公司将及时、真实、完整地公开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以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为投资者做出决策提供便利;
    3、公司将密切关注监管部门的最新相关政策动态,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相关
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合规
性。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未对公司 2011 年的分配情况进行任何形式的讨
论和决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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