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7日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转型的实施,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1.73%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24.0752万元)以人民币1,124.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煦阳(汕头)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煦阳创投”)。
因煦阳创投的合伙人中,包括公司董事兼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公司董事兼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公司集团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秋天先生,因此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煦阳创投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金额 (人民币万元) | 占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王培玉 | 普通合伙人 | 300.00 | 26.6667% | 货币 |
2 | 李治军 | 有限合伙人 | 150.00 | 13.3333% | 货币 |
3 | 秋天 | 有限合伙人 | 150.00 | 13.3333% | 货币 |
4 | 李路 | 有限合伙人 | 150.00 | 13.3333% | 货币 |
5 | 张羽标 | 有限合伙人 | 375.00 | 33.3333% | 货币 |
合计 | / | 1,125.00 | 100.0000% | / |
为提高股权转让的办理效率,拟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办理与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审批、登记等手续。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培玉、李治军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集团财务总监及集团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决定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将另行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