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文件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名董事同意,1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姜之华先生对上述议案投弃权票的情况说明:“1、公司2021年年报被审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目前,涉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均未得到解决改正,延续至今的公司财务数据也未进行相应调整;2、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审计师认定存在重大缺陷,至今未得到整改,影响未得到消除;
3、本人经多次努力仍无法获取充分且适当的证据来核实议案中所涉财务数据及科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于以上原因,本人对上述议案投了弃权票。”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