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0月28日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并签字表决。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于2022年10月31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海立马瑞利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度最高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子公司海立马瑞利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增加其2022年度最高融资额度。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关联方交易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