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八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与表决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196,109,642.89 | 19.39% | 1,281,666,644.09 | 198.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652,001.7 | -67.39% | -688,031,684.01 | -22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6,237,018.56 | -169.29% | -472,257,791.10 | -1,574.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0,874,068.56 | 24.7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23 | -1,116.59% | -0.271 | -3,491.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23 | -1,116.59% | -0.271 | -3,491.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047 | 减少3674.60个百分点 | -0.178 | 减少4545.75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 ||
总资产 | 10,798,094,108.77 | 14,034,659,395.13 | -23.0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3,539,837,439.68 | 4,198,252,572.08 | -15.68%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59,958,513.70 | 204,441,321.50 | 处置子公司股权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6,157.54 | 486,685.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63,040.34 | -416,752,837.70 | 报告期内,公司所开发的部分项目陆续收到项目所在地分管税务部门关于项目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文书。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4.41 | 64.4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45,847.20 | 3,948,998.09 | |
合计 | 160,901,799.97 | -215,773,892.90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
营业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 198.05 | 主要是淮南项目达到结转收入条件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 -242.46 | 报告期内,公司所开发的部分项目陆续收到项目所在地分管税务部门关于项目土地增 |
值税的清算文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 -1,737.58 | 主要是项目陆续完工,借款费用费用化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 -215.82 | 主要是项目陆续完工,借款费用费用化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 -3,717.50 | 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净利润减少导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 | -615.00 | 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净利润减少导致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 -3,717.50 | 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净利润减少导致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 | -615.00 | 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净利润减少导致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_年初至报告期末 | -4,871.34 | 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净利润减少导致,同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同比下降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_本报告期 | -2,131 | 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净利润减少导致,同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同比下降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1,95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3,376,000 | 20.24 | 513,376,000 | 冻结 | 513,376,000 | |||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2,684,000 | 19.82 | 422,684,000 | 冻结 | 502,684,000 | |||
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5,605,106 | 6.14 | 155,605,106 | 冻结 | 155,605,106 | |||
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9,931,928 | 5.52 | 139,931,928 | 冻结 | 139,931,928 | |||
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8,111,320 | 5.05 | 128,111,320 | 冻结 | 128,111,320 | |||
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3,014,250 | 4.46 | 113,014,250 | 冻结 | 113,014,250 | |||
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6,429,714 | 2.22 | 56,429,714 | 冻结 | 56,429,714 | |||
邹锡昌 | 未知 | 24,990,025 | 0.99 | 0 | 无 | 0 | |||
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未知 | 17,900,000 | 0.71 | 0 | 无 | 0 | |||
丘燕娜 | 未知 | 9,000,000 | 0.35 | 0 | 无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00 | ||||||
邹锡昌 | 24,990,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90,025 |
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7,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00,000 |
丘燕娜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0 |
徐周荣 | 8,22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28,200 |
邹榛夫 | 5,95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59,200 |
烟台汉富璟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88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82,600 |
石伟 | 5,52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20,700 |
李宏 | 4,60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00,300 |
胡显仁 | 4,27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77,3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其余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新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佳业”)、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或“中浩丰”)与世茂房地产下属公司厦门翎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翎泽”)签署了《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开发协议书”)等文件,厦门翎泽以人民币3.5亿元受让项目公司20%股权,双方按照股权转让方式就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进行合作开发。
2022年2月2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大新佳业、中浩丰、厦门翎泽等各方完成签署《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之解除协议》及《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等系列文件(以下统称“解除协议”)。厦门翎泽退出深圳贤合旧改项目后,该项目将由上市公司方主要负责开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大新佳业50%股权,大新佳业持有中浩丰80%股权,厦门翎泽持有中浩丰20%股权。厦门翎泽已支付原协议合作对价款人民币3.5亿元,并后续投入资金人民币78,477,599.48元,累计投入合计人民币428,477,599.48元。
在公司偿还厦门翎泽债权前,项目公司20%股权仍由厦门翎泽暂时持有,同时大新佳业持有的项目公司80%股权及公司持有的大新佳业50%股权为上述债务提供股权质押。
2、报告期内,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逐项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了关
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2022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将由“ST粤泰”变更为“粤泰股份”。
3、2022年6月1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快公司存量物业的销售,改善公司流动性,经与信达广东省分公司协商后,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信达广东省分公司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协议》、《抵押合同》等系列合同,就公司与信达广东省分公司关于上述债务的其中两笔债务本金合计为人民币567,200,820.70元,及相关利息等,进行抵押物置换。本次拟解除抵押的抵押物将用于公司的销售回款。
4、2020年8月,公司与淮南永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及连带责任人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合称为“被告方”)合同纠纷事宜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0)皖04民初173号,涉案金额1,401,561,277.50元。就前述诉讼事项,淮南永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反诉涉及金额643,955,926.25元。
2021年4月22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皖04民初173号一审判决,公司及被告方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2022年1月11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21)皖民终78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淮南永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公司交易价款本金1,063,105,810元及相应违约金、诉讼费等,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2022年2月24日,公司依据《民事判决书》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淮南永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执行,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案号为(2022)皖04执81号,执行标的1,103,008,390.50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指定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
5、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融资本金4亿元及截止2021年12月21日利息126,517,071.7元及相应罚息、违约金;诉请判令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北京东华虹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2022年6月17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寄达的《应诉通知书》((2022)京74民初1038号)等相关材料。截至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6、2021年7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0)京03执恢6号《执行裁定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17,900,000股归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泰”)所有。2021年度,粤泰控股持有的公司部分限售股5,900,000股及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部分限售股12,000,000股已变更至浙江中泰名下。2022年7月15日,浙江中泰持有的17,900,000股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由1,548,042,318变更为1,530,142,318,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由988,205,552变更为1,006,105,552。
7、2022年9月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广州懋晟企业策
划有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三门峡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出售公司持有的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及三门峡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协议》中涉及海南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海南亿城”)承诺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业绩承诺差额款项22,338,851.76元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收到海南亿城的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款22,338,851.76元,海南亿城对公司的业绩承诺已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完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因公司持有三门峡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存在质押,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与广州懋晟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三门峡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待股权质押解除且具备工商变更登记条件后,公司配合将股权变更登记至广州懋晟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名下。截至本报告披露时,公司已收到广州懋晟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收购价款153,194,851.76元。
8、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聘任张波先生为公司财务副总监,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止,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司小平变更为张波。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聘任张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9、2020年4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与公司及相关各债权债务方签署《债务重组合同》,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广州远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 “远泰投资”)承接892,941,026.30元债务并与信达资产进行债务重组,厦门锬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锬潮”)受第三方委托承接信达资产部分债权合计为人民币3,618,793,803.32元(债务A包)并与信达资产进行债务重组。截至目前,上述重组债务剩余金额为人民币1,536,537,220.78元,其中远泰投资剩余债务为人民币860,950,102.86元,厦门锬潮剩余应承担债务为人民币675,587,117.92元。
2022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同意远泰投资向信达资产申请债务展期至2025年9月30日;(2)同意参股公司淮南恒升及控股公司淮南粤泰为远泰投资上述860,950,102.86元展期债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同意淮南恒升及淮南粤泰为厦门锬潮上述675,587,117.92元展期债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为厦门锬潮为上述合计人民币1,536,537,220.78元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的连带责任、差额补足义务等提供无条件差额补足义务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同意以公司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61-235号、大塘街107-127号地段及129-143号地段房产项目(以下简称“雅鸣轩项目”)为远泰投资上述860,950,102.86元展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厦门锬潮的关联方厦门市宝汇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对厦门锬潮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1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公司除广州远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偿付信达资产的860,950,102.86元债务以外,剩余未偿付信达资产的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397,548,857.08元(债务B包)。信达资产同意对上述1,397,548,857.08元债务(债务B包)的处置周期进行展期,展期后上述债务的处置周期不超过2025年11月15日。按照信达资产的要求,厦门锬潮拟为上述合计人民币1,397,548,857.08元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连带责任、差额补足义务,并承诺信达资产债权处置期满时,按照信达资产要求向信达资产收购上述全部或部分债权。厦门锬潮在承担上述担保后,信达资产及厦门锬潮要求公司参股公司淮南恒
升及公司控股公司淮南粤泰对其提供的担保提供无条件差额补足义务。
2022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参股公司淮南恒升及公司控股公司淮南粤泰为厦门锬潮向公司提供的,对于公司1,397,548,857.08元债务及相关补偿金等费用向信达资产承担的连带责任、差额补足义务等提供无条件差额补足义务。
11、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债务问题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目前上述五家法人股东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五家被申请破产清算人管理人,负责人为余关宝;指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担任以上五家被申请破产清算人之债权人会议主席。截至报告期末,上述等五家企业破产清算案已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目前根据管理人在智慧破产管理平台发布的公告显示,管理人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议案,已聘请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作为资产评估机构、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的清产合资机构。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5,430,120.94 | 441,905,931.4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48,184,915.04 | 139,570,404.4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14,114,022.94 | 133,196,505.38 |
应收保费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570,991,115.48 | 2,261,044,911.0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466,624,000.03 | 8,582,959,116.5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2,691,871.06 | 145,011,971.19 |
流动资产合计 | 9,648,036,045.49 | 11,703,688,840.0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4,342,158.89 | 1,287,017,765.8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90,361,276.22 | 628,094,015.95 |
固定资产 | 49,787,391.79 | 136,884,456.21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9,189.94 | 3,571,469.5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884,521.01 | 884,521.01 |
长期待摊费用 | 4,747,165.09 | 7,335,181.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9,870,360.38 | 247,197,145.1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985,999.96 | 19,985,999.9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50,058,063.28 | 2,330,970,555.10 |
资产总计 | 10,798,094,108.77 | 14,034,659,395.1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94,719,300.39 | 633,209,731.2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092,367,831.48 | 1,390,704,555.92 |
预收款项 | 31,657,781.75 | 22,433,052.69 |
合同负债 | 935,377,590.98 | 1,851,769,584.2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731,644.82 | 13,743,726.54 |
应交税费 | 848,299,973.57 | 1,173,297,694.78 |
其他应付款 | 651,686,286.00 | 1,504,290,541.60 |
其中:应付利息 | 244,762,580.50 | 203,584,251.30 |
应付股利 | 958,419.70 | 958,419.7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38,927,759.90 | 2,385,477,934.54 |
其他流动负债 | 64,742,963.78 | 137,750,619.26 |
流动负债合计 | 6,566,511,132.67 | 9,112,677,440.85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63,978,000.04 | 679,078,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67,166,061.87 | 64,346,837.9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31,144,061.91 | 743,424,837.95 |
负债合计 | 7,297,655,194.58 | 9,856,102,278.8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536,247,870.00 | 2,536,247,87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902,531,208.79 | 1,902,531,208.7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407,910.20 | -33,024,461.81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8,501,603.18 | 268,501,603.1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164,035,332.09 | -476,003,648.0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539,837,439.68 | 4,198,252,572.08 |
少数股东权益 | -39,398,525.49 | -19,695,455.7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500,438,914.19 | 4,178,557,116.3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798,094,108.77 | 14,034,659,395.13 |
公司负责人:杨树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波
合并利润表2022年1—9月编制单位: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2年前三季度(1-9月) | 2021年前三季度(1-9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1,281,666,644.09 | 430,021,077.41 |
其中:营业收入 | 1,281,666,644.09 | 430,021,077.4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67,250,486.09 | 630,564,033.84 |
其中:营业成本 | 1,206,338,186.16 | 275,372,565.1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94,930,089.95 | 25,312,538.54 |
销售费用 | 46,042,532.51 | 49,066,707.08 |
管理费用 | 68,272,403.41 | 119,602,921.40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51,667,274.06 | 161,209,301.63 |
其中:利息费用 | 152,331,035.66 | 161,646,210.25 |
利息收入 | -1,010,289.83 | 1,584,874.16 |
加:其他收益 | 479,445.41 | 836,133.2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4,441,321.50 | 13,597,812.9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338,632.29 | -13,269,232.4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9,665,506.1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1,761.5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0,667,213.48 | -199,136,481.18 |
加:营业外收入 | 6,440,926.05 | 647,204.57 |
减:营业外支出 | 423,186,652.18 | 38,977,980.2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97,412,939.61 | -237,467,256.84 |
减:所得税费用 | 10,382,538.05 | 13,056,660.8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7,795,477.66 | -250,523,917.7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7,795,477.66 | -250,523,917.7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8,031,684.01 | -214,337,743.74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763,793.65 | -36,186,173.9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344,332.01 | -3,467,634.66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400,515.16 | -3,538,237.21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400,515.16 | -3,538,237.21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9,400,515.16 | -3,538,237.21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6,183.15 | 70,602.55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37,139,809.67 | -253,991,552.38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17,432,199.17 | -217,875,980.95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707,610.50 | -36,115,571.43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08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0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杨树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9月编制单位: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2年前三季度 (1-9月) | 2021年前三季度 (1-9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40,031,899.95 | 1,078,840,710.5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998,692.61 | 4,360,925.4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2,535,705.01 | 97,105,648.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2,566,297.57 | 1,180,307,284.5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04,314,627.08 | 764,510,195.7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8,372,733.76 | 90,462,282.7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2,169,483.75 | 86,287,715.7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6,835,384.42 | 346,853,092.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1,692,229.01 | 1,288,113,287.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874,068.56 | -107,806,002.5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5,588.87 | 334,85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20,972,621.88 | 4,953,307.7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068,210.75 | 5,288,157.7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548.00 | 270,364.8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3,231,3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48.00 | 113,501,664.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062,662.75 | -108,213,507.1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800,000.00 | 521,777,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00,000.00 | 521,777,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6,883,283.03 | 185,018,939.3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1,192,848.45 | 72,254,411.8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1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8,076,131.48 | 272,373,351.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276,131.48 | 249,403,648.8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014.60 | 192.8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6,328,385.57 | 33,384,331.9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3,165,104.60 | 404,935,536.3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836,719.03 | 438,319,868.31 |
公司负责人:杨树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波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