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下午2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3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