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方式发出,于 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七名董事全部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