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A楼17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李立新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无委托出席情况。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22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2-085号《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22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2-086号《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发布于2022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22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2-087号《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