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 公告编号:2022-090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封华女士、高育慧先生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师海霞女士、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