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中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75)详见《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