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通讯表决的董事为荣志坚先生、戚振东先生和陆文龙先生。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75)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东许榕先生拟将其持有凯茂科技6.5038%股权作价5,70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罗锦潮、王玮、叶志宝、李婷、张海燕,公司同意放弃上述股权优先购买权。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