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