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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新钢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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