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5人,实出席5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三季度财务报告和三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本公司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马钢(香港)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存量资产,实现价值最大化。审计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