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2-072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钟舒乔先生以现场的方式出席会议,于苏华先生、刘胜军先生、董书魁先生和宫本高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事项:
3.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总股本计算即为不超过302,126,555股(含本数),满足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发行股份数量范围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注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
=Q
*(1+N)
其中:Q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Q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6 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限售期安排。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8 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9 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10 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7,8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实施主体 |
1 | BA9自主生产项目 | 5,900.00 | 4,360.00 | 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Pte. Ltd. |
2 | 冠脉和结构性心脏病相关创新医疗器械临床研发项目 | 32,440.00 | 32,440.00 | 境内外子公司 |
3 | 科创总部研发办公及配套项目 | 77,043.00 | 60,000.00 | 蓝帆医疗(上海)有限公司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41,000.00 | 41,000.00 | 蓝帆医疗 |
合计 | 156,383.00 | 137,800.00 | - |
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实施。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 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具体情
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数额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如与本次发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额和投向等)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公告、承诺函等;
(4)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补充递交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并办理相关信息披露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设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在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认购、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9)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政策发生变化时,根据新的政策变化,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回报填补措施,并处理与之相关的各项事宜;
(10)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