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 阳光城股票代码:000671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1: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登龙路9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登龙路9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6#楼轮运大厦三层310室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以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附 表 ...... 0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阳光集团 | 指 |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
东方信隆 | 指 |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康田实业 | 指 |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阳光城 | 指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减持 | 指 | 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5年12月30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起至今,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主动增持、被动平仓、司法拍卖等原因累计减少170,517,124股以及因存在被动稀释(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行权),综合导致权益变动累计减少达到5%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格式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登龙路99号 |
法定代表人 | 吴洁 |
注册资本 | 796,000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735658436D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对信息技术服务业、教育业、环保业、金融业、医疗业的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建材、室内装饰材料、电梯、矿产品、焦炭、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肥、润滑油、燃料油、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饲料、煤炭的销售;对外贸易;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黄金销售(不含黄金交易);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工程的施工;花卉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02-02-06 至 无固定期限 |
股东情况 | 阳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3.88%,吴洁持股43.74%,林雪莺持股10.26%,福州融星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1% |
通讯方式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登龙路99号 |
(二)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登龙路99号 |
法定代表人 | 吴洁 |
注册资本 | 70,000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7593881783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企业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04-04-08 至 2054-04-07 |
股东情况 |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通讯方式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登龙路99号 |
(三)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6#楼轮运大厦三层310室 |
法定代表人 | 施志敏 |
注册资本 | 37,800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05751354221M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及设备维护、数据处理;智能化系统技术的研究开发;酒店投资管理;对房地产业的投资;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塑胶制品、机械产品、电梯、塑料制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重、稀有金属)、化肥、饲料、石材、焦炭、重油、润滑油、燃料油、木材的批发;代理销售农药(不含危险品,详见委托书及委托企业经营范围);原粮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03-06-11 至 2033-06-10 |
股东情况 | 施志敏持股56.61%,陈国忠持股43.39% |
通讯方式 | 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6#楼轮运大厦三层310室 |
(四)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信隆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康田实业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于2008年5月5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双方在今后的资本运作中保持一致行动,共同发展相关房地产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 地区的居留权 |
1 | 吴洁 | 董事长 | 女 | 中国 | 福州 | 否 |
2 | 吕建波 | 总经理 | 男 | 中国 | 上海 | 否 |
3 | 何媚 | 董事 | 女 | 中国 | 福州 | 否 |
4 | 林贻辉 | 董事 | 男 | 中国 | 福州 | 否 |
5 | 马永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上海 | 否 |
(二)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 地区的居留权 |
1 | 吴洁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女 | 中国 | 福州 | 否 |
2 | 马永 | 监事 | 男 | 中国 | 上海 | 否 |
(三)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 地区的居留权 |
1 | 施志敏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男 | 中国 | 福州 | 否 |
2 | 陈秀兰 | 监事 | 女 | 中国 | 福州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600388 | 10.02% |
2 |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00632 | 9.51%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主要系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被动减持偿还借款及利息、司法拍卖被动减持偿还借款及利息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 个月内主动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受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行业监管环境、新冠疫情及行业政策调控等多项因素的不利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阶段性流动困难,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若因股票质押融资业务逾期,被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公证等方式在所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股票被动减持,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5年12月30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起至今,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主动增持、被动平仓、司法拍卖等原因累计减少170,517,124股以及因存在被动稀释(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行权),综合导致权益变动累计减少达到5%,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变动主要如下:
1.2017年5月至2021年5月增持
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东方信隆,基于对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坚定信心,自2017年5月2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分批次累计增持上市公司144,318,989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51%。(详见上市公司公告编号:2017-203、2019-274、2021-081)
2. 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减持
1、被动减持: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因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且阶段性流动性压力较大、无力追加保证金,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6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平仓)上市公司股份累计237,228,200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3%。(详见上市公司公告编号:2021-202、2022-012、2022-021、2022-028、2022-029、2022-030、2022-034、2022-036、2022-075、2022-077);
2、主动减持:康田实业因资金流动紧张,于2022年6月2日至6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36,607,913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
0.88%。(详见上市公司编号:2022-075)
3.2022年9月-2022年10月司法拍卖
阳光集团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因债务人与担保人未履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康田实业持有的41,000,000股
上市公司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9%,此拍卖于2022年9月24日进行,因多次延时,最终于2022年9月25日拍卖成功,福建康田于10月21日收到法院执行书,同时查询到拍卖标的股份过户已完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区间 | 变动数量(股)(减少以“-”表示) | 占公告日总股本比例(减少以“-”表示) |
阳光集团 | 集中竞价 | 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20日 | 16,533,917 | 0.40% |
集中竞价 | 2018年10月29至2019年10月28日 | 42,956,885 | 1.06% | |
集中竞价 | 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5月6日 | 9,792,100 | 0.22% | |
集中竞价 |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 | -117,083,600 | -2.83% | |
东方信隆 | 集中竞价 | 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7月20日 | 64,466,087 | 1.59% |
集中竞价 | 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5月6日 | 10,570,000 | 0.24% | |
集中竞价 | 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6月16日 | -53,547,900 | -1.29% | |
康田实业 | 集中竞价 | 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6月13日 | -66,596,700 | -1.61% |
大宗交易 | 2021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3日 | -36,607,913 | -0.88% | |
司法拍卖 | 2022年9月24日 | -41,000,000 | -0.99% | |
合计 | - | - | -170,517,124 | -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 义务人 | 变动前 持股数量(股) | 变动前 持股比例 | 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 变动后 持股比例 |
阳光集团 | 709,136,962 | 17.66% | 661,336,264 | 15.97% |
东方信隆 | 555,904,860 | 13.85% | 577,393,047 | 13.95% |
康田实业 | 411,785,923 | 10.26% | 267,581,310 | 6.46% |
合计 | 1,676,827,745 | 41.77% | 1,506,310,621 | 36.38% |
注:由于权益变动期间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行权等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动,上述表格“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变动比例按上
市公司目前总股本计算,因中间存在被动稀释等原因,因此上述表格“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与表格“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的比例累加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的限制情况
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1,506,310,621股,质押股累计数量为1,387,290,750股,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92.1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51%;冻结累计数为1,044,365,7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9.33%,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5.22%。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38%,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承诺情况
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东方信隆自2017年5月2日起在12个月内拟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低于8100万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东方信隆就未来的增持行为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此承诺已履行完毕。(详见上市公司公告编号:2017-203)
阳光集团或其子公司东方信隆或其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拟于2018年10月29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比例不超过2%,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同时承诺在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此承诺已履行完毕。(详见上市公司公告编号:2019-274)
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拟于2020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少
于本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以增持实施期间的上市公司总股本计算),此承诺已履行完毕。(详见上市公司公告编号:2021-281)
阳光集团或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或其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拟于2020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少于上市公司总股本1%、且不超过2%,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同时承诺在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按约回购历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涉及股权除外(若有)。股东增持计划披露后,受地产行业发展情况、金融市场环境等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的影响,阳光集团同样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利润持续承压等挑战。由于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融资渠道受限,债务集中到期兑付(部分债务甚至被要求提前偿还)等原因资金净流出规模导致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无法继续实施增持计划。(详见上市公司公告编号:2022-006公告)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购买或出售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变动数量(股) (减少以“-”表示) | 占公告日总股本比例(减少以“-”表示) |
东方信隆 | 集中竞价 | 2022年6月16日 | -103,177 | -0.00% |
集中竞价 | 2022年6月15日 | -4,209,361 | -0.10% | |
集中竞价 | 2022年6月14日 | -5,481,026 | -0.13% | |
集中竞价 | 2022年6月13日 | -7,342,436 | -0.18% | |
集中竞价 | 2022年6月10日 | -6,364,000 | -0.15% | |
康田实业 | 司法拍卖 | 2022年9月24日 | -41,000,000 | -0.99% |
集中竞价 | 2022年6月13日 | -7,130,793 | -0.17% | |
集中竞价 | 2022年6月10日 | -12,769,207 | -0.31% | |
大宗交易 | 2022年6月2-6月13 | -36,607,913 | -0.88%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2 年 10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2 年 10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2 年10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福州市 |
股票简称 | 阳光城 | 股票代码 | 00067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福州市马尾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1,676,827,745股 持股比例: 41.7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 1,506,310,621股 变动比例: 36.3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22年10月28日 方式:主动增持、被动稀释、被动平仓、司法拍卖等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