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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5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志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2-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马莉、张宏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田新生、许硕、安淑敬、董立卫、段君婷、姚新平为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增强公司人员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培松等68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2-06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田新生、许硕、安淑敬、董立卫、段君婷、姚新平为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2-06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马莉、张宏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田新生、许硕、安淑敬、董立卫、段君婷、姚新平为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田新生、许硕、安淑敬、董立卫、段君婷、姚新平为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2-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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