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9:00 在公司高新园区13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会议由董事长彭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彭欣、董坤、张杰、李利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决定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911,422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环保绩效等级提标改造项目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环境管理运转体系,争创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A级企业标准,减少在国家重大活动、采暖季重污染天气、夏季臭氧管控等特殊时段内可能对公司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对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环保收集和治理设施、部分生产装置、DCS控制系统、车辆管控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全面提高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污染物治理水平,达到争创A级企业的管理水准。本项目合计投资约6476万元,建设期为10个月。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