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独立董事金小野、王怀芳、罗丹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联财务公司”)之《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展期暨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监管要求。通过财务公司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风险可控,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制定《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制定的《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2、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小野、王怀芳、罗丹
2022 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