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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77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2561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对《监管工作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核查,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1.半年度报告披露,公司主营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储能和综合能源服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47.76 亿元,与2021 年上半年追溯调整后相比增长 67.73%,综合毛利率为 6.4%,较去年同期调整后下降 5.41 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大宗商品营业收入为 34.63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 198.93%,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升至72.52%。请公司补充披露:

(1)报告期内各细分业务营业收入、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结合收入结构变化、主要业务涉及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价格走势、同行业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本公司细分业务后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28亿元,增长67.73%,主要系大宗商品增加16.10亿元。报告期综合毛利率6.40%,较上年同期11.80%下降5.40个百分点,主要系①2022年1-6月煤炭占燃煤企业电的成本比例为79.26%,成本单价为1,035.68元/吨;2021年1-6月煤炭占燃煤企业电的成本比例为74.58%,成本单价为719.71元/吨。受煤炭价格上涨因素影响,电的毛利率下降,蒸汽因汽价联动原因毛利率无太大变化。②2022年1-6月燃料油成本为5,026.47元/吨、运价为30.02元/吨;2021年1-6月燃料油成本为3,617.27元/吨、运价为

41.91元/吨。受燃料油价格上涨及运价下降因素影响,运输行业毛利率下降。

③公司大宗商品涉及的品种主要是原油的下游,原油价格的波动和公司涉及的品种价格相关性系数较高,同时原油作为大宗商品的风向标,通过工业生产及交通运输成本传导等影响其他大宗商品,受国际能源市场动荡等因素影响,2021年以来布伦特原油价格波动明显,从2021年1月初的50.67美元/桶上涨到2022年6月30的109.2美元/桶,能源产业链及相关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明显,公司大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1-6月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蒸汽78,808.9561,117.8022.45%57,120.7143,441.7523.95%
39,164.1337,671.343.81%29,054.4325,157.2813.41%
大宗商品346,332.48340,472.611.69%187,048.56178,807.694.41%
其中:煤炭96,975.0194,957.732.08%71,190.6569,489.172.39%
白银69,107.6669,011.660.14%6,047.255,990.790.93%
沥青43,366.7238,629.2810.92%28,152.8322,205.5221.13%
精对苯二甲酸64,970.7363,639.412.05%42,531.8442,644.77-0.27%
油品16,033.3415,689.432.15%8,723.138,780.31-0.66%
橡胶55,879.0158,545.11-4.77%29,794.1829,114.602.28%
化学纤维608.67582.534.30%
运输1,991.241,226.9038.39%2,773.22318.3988.52%
其他11,259.586,501.3942.26%8,718.733,381.1761.22%
合计477,556.38446,990.046.40%284,715.65251,106.2811.80%

宗商品毛利率下降。

(2)公司大宗商品业务开展涉及各主体经营情况,包括公司持股比例、设立或取得时间、报告期末总资产、净资产、期间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同比变化情况等,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情况,说明大宗商品业务规模快速扩大的原因及必要性;公司回复:

公司立足能源、环保产业积极发展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储能和综合能源服务产业,通过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拓展能源产业链贸易、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为转型升级奠定基础。目前,公司开展大宗商品业务涉及主体主要为: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舟山宁能能源有限公司、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舟山宁能能源有限公司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00%65%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100%
设立或取得时间2021年12月2017年12月2019年1月2012年5月
主营业务煤炭贸易油品贸易油品贸易商品贸易
期末总资产39,624.2460,252.212,270.9534,563.28
期初总资产32,750.2071,880.987,697.3830,115.65
变动情况20.99%-16.18%-70.50%14.77%
期末净资产7,616.7411,383.24131.1618,163.97
期初净资产7,623.3111,810.60269.9417,911.21
变动情况-0.09%-3.62%-51.41%1.41%
报告期营业收入133,199.33175,773.554,476.2669,107.66
上年同期营业收入93,954.51101,087.5319,780.016,047.25
变动情况41.77%73.88%-77.37%1042.79%
报告期净利润-16.68-427.36-138.78242.60
上年同期净利润462.19725.46-231.61-1,341.10
变动情况-103.61%-158.91%不适用不适用

(3)公司大宗商品业务主要客户、供应商情况,包括近两年一期该业务前

十大客户及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以及主要供应商、客户是否存在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况;公司回复:

公司大宗商品业务两年一期主要客户、供应商情况如下:

2020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表

序号供应商名称品种金额 (万元)期末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况
1银河期货有限公司油品120,475.30-
2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精对苯二甲酸24,650.761,296.15
3上海君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品18,957.25-
4浙江金投能源有限公司油品15,097.5-
5山西统配煤炭物流有限公司煤炭14,619.421,079.37
6万华化学(宁波)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煤炭13,087.71-
7浙江合昇源贸易有限公司煤炭12,175.551,521.80
8北京中实华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精对苯二甲酸11,790.40-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10,863.20-
10江苏悦达南方控股有限公司煤炭10,032.69-

2020年前十大客户情况表

序号客户名称品种金额 (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况
1银河期货有限公司油品120,251.38-
2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煤炭24,789.601,803.10
3浙江自贸区海旭能源有限公司油品19,081.37-
4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煤炭17,458.61-
5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煤炭13,071.191,274.38
6宁波圣君商贸有限公司煤炭11,730.20-
7浙江萧投能源有限公司油品11,197.79-
8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精对苯10,472.21-
二甲酸
9上海钜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精对苯二甲酸10,443.89-
10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白银10,344.84-

说明:上述2020年主要供应商、客户是否存在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况、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

① 供应商和客户中均有银河期货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其开展的油品业务为交易所撮合成交。

② 供应商中万华化学(宁波)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与客户中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和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虽为关联公司,但公司向供应商万华化学(宁波)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向客户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和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销售均为独立商业行为。

③ 客户中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

司为公司关联方。

2021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表

序号供应商名称品种(万元)期末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况
1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精对苯二甲酸69,557.79-
2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28,943.992,462.42
3山西统配煤炭物流有限公司煤炭28,729.98-
4北京华一科技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白银25,609.78-
5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橡胶23,330.80288.5
6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22,308.92-
7浙江合昇源贸易有限公司煤炭18,981.971,057.36
8江苏悦达南方控股有限公司煤炭18,490.40-
9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煤炭17,279.16-
10山东高速建设材料有限公司沥青17,171.00-

2021年前十大客户情况表

序号客户名称品种金额 (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况
1唐山孚邦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煤炭39,641.79-
2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煤炭35,697.783,590.43
3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煤炭34,496.864,165.41
4宁波甬石旺泰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油品24,257.422,619.74
5银河期货有限公司橡胶21,613.53-
6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白银17,910.31-
7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煤炭17,460.072,072.44
8宁波圣君商贸有限公司煤炭17,030.42126.79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15,742.48-
10厦门国贸石化有限公司精对苯二甲酸13,262.26-

说明:上述2021年主要供应商、客户是否存在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况:无。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客户中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2022年1-6月前十大供应商情况表

序号供应商名称品种金额 (万元)期末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况
1浙江博尚敦行贸易有限公司橡胶21,879.09-
2上海川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沥青19,790.93-
3厦门国贸石化有限公司精对苯二甲酸19,513.95-
4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沥青18,548.584,272.40
5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17,205.68-
6江苏悦达南方控股有限公司煤炭16,613.252,215.81
7建发(天津)有限公司煤炭15,933.153,993.56
8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14,525.08-
9山西统配煤炭物流有限公司煤炭14,159.021,764.74
10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13,765.70-

2022年1-6月前十大客户情况表

序号供应商名称品种金额 (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况
1唐山孚邦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煤炭28,345.41-
2山东聚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沥青24,843.17-
3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煤炭22,465.054,741.76
4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白银16,958.16-
5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煤炭16,492.384,888.61
6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煤炭14,174.76-
7上海联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沥青13,026.59-
8广东明发贵金属有限公司白银12,946.89-
9嘉德瑞贸易有限公司精对苯二甲酸10,976.49-
1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10,230.25-

说明:上述2021年主要供应商、客户是否存在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况:无。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客户中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4)结合大宗商品业务经营模式、商品采购及销售定价方式、公司向客户转让相关产品前的控制权情况,说明大宗商品业务所采取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及其具体依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大宗商品收入,系因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为主要责任人。即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符合准则规定的控制情形。

公司大宗商品业务主要业务模式与企业会计准则对照分析情况如下:

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业务模式情况判断结果
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公司独立履行对供应商、客户的合同权利和义务。1、公司与供应商直接约定或通过交易所系统匹配的方式采购产品型号、价格、数量、付款期限等事项,并签订采购合同;2、公司与客户直接或通过交易所系统匹配的方式约定销售产品型号、数量、金额、产品交付、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并签订销售合同;同时,承担与货物相关的质量、重量等方面的违约责任,并主导并承担了售后服务及退换货的相关服务;故公司是销售合同的主要义务人,负有向客户提供商品的主要责任。符合
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公司在一段时间内实际持有对相应商品的控制权,公司通过采购取得商品控制权,公司自取得货权凭证(如仓单)即拥有了货物的所有权,在将商品转移给客户前,承担了商品的价格波动风险,同时承担贸易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公司至将商品销售给客户之前期间,承担了相关存货的损毁、灭失、价格波动及滞销风险。符合
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公司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和客户,分别与供应商和客户独立签署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采购和销售价格,有独立的定价权。符合

综合以上,公司大宗商品业务所采取总额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的相关规定。

2.半年度报告及前期公告披露,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连续 12 个月内在手合约的任一时点对应的商品总值不超过25 亿元;报告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 336.97万元,衍生金融负债 45.48 万元,与年度拟开展交易规模相差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

(1)报告期内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主要产品、规模、盈亏情况及具体用途,与现货在种类、规模及时间上的匹配程度,以及与预计规模相差较大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利用商品衍生品工具防范价格波动风险,延伸商品贸易上下游综合服务,有利于公司商品贸易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主要涉及品种为精对苯二甲酸、橡胶、沥青、原油及白银等。

报告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336.97万元,其中橡胶332.19万元,成品油

4.78万元;公司衍生金融负债45.48万元,其中沥青41.29万元,橡胶4.19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现货总货值约1.34亿元,期货对应的商品总值约1.02亿元人民币,对应保证金为1,328.03万元,其中:橡胶现货7,851.6吨,现货货值约9,905.51万元,期货对应商品货值约9,116.72万元,对应保证金为1,159.50万元;沥青现货1,640吨,现货货值约747.18万元,期货对应商品货值约755.38万元,对应保证金为114.12万元;成品油现货3,000吨,现货货值约2,786万元,期货对应商品货值约356.25万元,对应保证金为54.4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衍生品平仓亏损253.80万元,衍生品浮盈847.09万元,衍生品交割累计对应商品货值约1.53亿元。为匹配同时期公司现货规模,报告期末期货对应的商品总值未超过25亿元,符合公司关于任一时点商品衍生品对应商品总值的约定。

(2)商品衍生品业务具体会计核算方式及依据,是否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业务中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及能否有效实现风险管理目标。公司回复:

公司符合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规定,在买进(或卖出)实际货物的同时,在期货交易所卖出(或买进) 同等数量的期货交易合同作为保值。因公司期货平仓时点与现货采购入库时点不完全匹配等原因,公司遵循会计上谨慎性原则,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期货保证金计入“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期货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浮盈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浮亏计入“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平仓损益直接计入“投资收益”。公司以开展衍生品业务从事套期保值为风险管理策略,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从而有效实现现货保值的风险管理目标。

3.半年度报告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2亿元,净利润1.24 亿元,净现比5.72,2021年度公司净现比仅0.18,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请公司结合具体应收、应付科目变化情况、销售回款及信用政策情况,分析说明经营性现金流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22年1-6月及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A)71,153.269,363.43
净利润(B)12,435.8451,319.90
差异(A-B)58,717.42-41,956.47
净利润现金比率(A/B)572.16%18.25%

2022年1-6月及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分别为58,717.42万元、-41,956.47万元,造成差异及差异波动的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经营积累不断增加,各年末存货、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规模变动较大以及2022年1-6月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较大所致。2021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41,956.47万元,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所致:①2021年公司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为权益法核算,将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21,846.00万元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增加了净利润,但不增加当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②2021年折旧和财务费用合计30,222.75万元,减少了净利润,但不减少当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③公司2021年产销规模扩大,备货增加,存货增加12,682.65万元,预付账款余额增加3,696.38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增加28,635.60万元。

2022年1-6月,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58,717.42万元,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所致:①2022年1-6月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10,591.82万元,不影响净利润,但增加当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②2022年1-6月折旧和财务费用合计17,762.23万元,减少了净利润,但不减少当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③公司2022年加强应收货款,预收货款管理,应收账款余额减少9,485.29万元,合同负债及相关税费合计增加10,577.26万元;④为降低资金占用成本2022年1-6月公司加大票据使用量,与经营活动相关应付票据增加10,634.50万元。⑤公司加强应付货款管理,应付货款余额增加7,049.00万元。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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