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独立董事陈燕燕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独立董事靳庆军、章顺文因个人原因未能参会,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陈燕燕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综合授信,该笔授信使用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为前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综合授信。申请授信用途:支付货款等。该笔授信使用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为前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综合授信,该笔授信使用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两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为前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