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出具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认为陈佳羚先生、周照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董事会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审议、表决等程序规范、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佳羚先生、周照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总经理。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的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对江娱互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的行为是合理且必要的;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案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方法选用适当,评估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决策程序的规定,交易底价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汉国、黄倬桢、彭中天、涂书田、廖县生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