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5:00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南沙四期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放弃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广州南沙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