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99,327,556.86 | -31.91 | 410,364,397.34 | -9.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7,555,943.29 | 不适用 | -537,520,319.78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3,450,823.19 | 不适用 | -233,182,105.27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4,175,064.91 | -51.7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不适用 | -0.44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不适用 | -0.44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 ||
总资产 | 2,470,549,581.86 | 2,624,881,306.89 | -5.8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848,887,604.11 | -311,367,284.33 | 不适用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24,572.38 | 9,285,620.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 - |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4,697,802.38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 -285,979,168.50 | -318,274,276.56 |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3,701.23 | -62,280.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822.75 | 14,919.66 | |
合计 | -284,105,120.10 | -304,338,214.51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财务费用、研发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日常经营性利润减少所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 不适用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 | -51.72 | 主要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同时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期末净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净资产余额同比减少所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本年度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 |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 | -31.91 |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4英寸蓝宝石晶棒、蓝宝石晶片销量同比下降所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较上一报告期同比减少所致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6,51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左洪波 | 境内自然人 | 232,271,715 | 18.93 | 93,471,715 | 冻结 | 232,271,715 | |
褚淑霞 | 境内自然人 | 155,722,213 | 12.69 | 155,722,213 | 冻结 | 155,722,213 | |
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9,910,800 | 6.51 | 0 | 未知 | 0 | |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883,683 | 2.76 | 33,883,683 | 未知 | 0 | |
黑龙江省天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琪利翻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未知 | 14,760,064 | 1.20 | 0 | 未知 | 0 | |
深圳市瑞盈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718,896 | 1.20 | 14,718,896 | 未知 | 0 | |
鞠钱 | 境内自然人 | 14,120,340 | 1.15 | 0 | 未知 | 0 | |
刘文丰 | 境内自然人 | 13,900,000 | 1.13 | 0 | 未知 | 0 | |
张宏建 | 境内自然人 | 13,844,160 | 1.13 | 0 | 未知 | 0 | |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565,806 | 1.11 | 13,565,806 | 未知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左洪波 | 138,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800,000 |
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9,91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910,800 |
黑龙江省天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琪利翻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14,760,0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60,064 |
鞠钱 | 14,120,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20,340 |
刘文丰 | 13,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00,000 |
张宏建 | 13,844,1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44,160 |
黑龙江省天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琪泉沿二号私募投资基金 | 8,840,532 | 人民币普通股 | 8,840,532 |
郑素清 | 5,23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37,900 |
张胜敏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王贺文 | 4,830,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30,28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左洪波与褚淑霞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公司未知晓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之情况。 |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控股股东在2017年度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协议,后因控股股东个人原因,导致部分借款无法按时偿还,2018年4月开始,公司陆续接到相关法院起诉的通知,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还款(详见公告:临2019-003、临2019-005、临2019-024)。上述事项导致控股股东自2017年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本报告期末,资金占用余额(本金及利息)共计35,757.15万元。
公司已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计入其他应收款(左洪波)科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不定期问询并定期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送《催款函》,要求其尽快偿还所占用资金,并已取得签字回执。后续,公司将继续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追缴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保障投资者权益。
2、违规担保事项
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违规担保事项,涉及担保本金共计55,000万元。
1)浙江国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控股”)与杭州尊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尊渊”)分别通过杭州合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出资1.50亿元、0.75亿元认购了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计划2.25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书面保证合同,涉及担保金额1.5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2019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6),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1民终5340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判定杭州尊渊向国都控股支付投资本金及收益补差款人民币42,895,544.49元及违约金、诉讼费等。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本金及违约金共计人民币7,762.25万元。
上诉案件第一债务人为杭州尊渊,公司在与对方积极沟通,妥善处理以上事项,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2)2017年12月15日,上海新黄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黄浦公司”)与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签订《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约定新黄浦公司作为委托人,爱建信托作为受托人,成立“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为人民币1亿元,用于向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耀莱”)发放信托贷款,主合同期限为24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公司内部正常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与爱建信托签订《保证合同》,对爱建信托与北京耀莱签订的《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北京耀莱在上述贷款期限届满时未履行还款义务,新黄浦公司提起诉讼,诉讼金额暂计到2020年6月28日,本金、利息等合计为168,289,146.66元。
2021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沪74民初1528号],一审判决公司不需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及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
2022年8月,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2)沪民终23号之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裁定撤销上海金融法院(2020)沪74民初1528号民事判决,发回上海金融法院重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一审重审尚未开庭。
3)2017年,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与万浩波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亿元,并在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担保金额3亿元。2018年4月20日,因左洪波未及时归还借款本息,故万浩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月11日,该院作出(2018)沪01民初679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679号判决”),判令左洪波归还万浩波借款本金2亿元及利息。2019年12月3日,因左洪波未履行679号判决所确定的债务,故万浩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20年4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沪01执1649号执行裁定,裁定终结该次执行程序。在整个执行过程中,万浩波除获清偿446,584.03元,其余债权均未获清偿。
鉴于上述情况,万浩波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对679号判决确定的左洪波所欠万浩波债务中不能清偿部分,在二分之一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计算案件受理费方便,暂计
100,000,000元)。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8)。
2022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沪01民初258号,一审判决公司对679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左洪波的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在二分之一的范围内向万浩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左洪波追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2)。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本案一审判决(未生效),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1,945.18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尚未消除,公司将与相关方协商争取尽快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业绩承诺超期未履行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8月26日出具的《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以下简称“《注入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9]004908号),确认追溯调整之后的注入资产2016年度、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4,153.77万元、999.12万元。
根据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药业”)与奥瑞德有限除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外所有股东(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于2015年1月23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业绩承诺方因承诺业绩未完成需履行37,971.64万股的业绩补偿,因注入资产期末减值需履行2,305.57万股的估值补偿,合计应赔偿股份为40,277.21万股。
重组财务顾问海通证券于2019年9月23日出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注入资产减值测试的核查意见》,对注入资产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金额和各业绩补偿方对应需赔偿的股份数量、及股份赔偿通知、赔偿实施方式、补偿顺序、赔偿股份分配及目前的股份赔偿履行等情况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已向各业绩承诺方正式发送履行相应的资产减值补偿义务的通知,并披露了《关于业绩承诺补偿相关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明确披露了业绩承诺补偿的具体承诺主体对应数额及相关情况。公司将督促各业绩承诺方,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并将视业绩承诺的相关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广大股东利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由于业绩赔付第一义务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个人资产权利受限,暂无法实施赔付,导致业绩承诺超期未履行。业绩赔付第一义务人左洪波、褚淑霞承诺将尽快与债权人沟通,解除财产冻结,尽力回笼资金,解除所持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争取早日完成股份赔付。公司也将积极关注左洪波、褚淑霞债务纠纷解决进展和推进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追偿计划和实施措施,综合相关情况的解决进度,采取必要手段和措施,推进股份赔偿事宜尽早实施。公司将加强与各中介机构及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寻找更多可能实施的业绩补偿方式,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切实可行的赔付方案,全力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及预重整事项
2022年9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债权人辽阳市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奥瑞德有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奥瑞德有限进行重整。2022年9月9日,公司债权人单丽丽以公司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22年9月15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的决定书(2022)黑01民诉前调959号、(2022)黑01破申101号,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奥瑞德及奥瑞德有限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64)。2022年9月16日,公司及奥瑞德有限发布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6)、《关于公司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5)。
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公告,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7)。在临时管理人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共计2个主体(合计3家企业,两家及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视为一个报名主体)提交了重整报名资料,包括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鲁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鑫宸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其中,鲁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鑫宸实业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投资人”)支付了保证金,并拟被确定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后续,临时管理人将与联合体投资人就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磋商。如果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联合体投资人未能与临时管理人签署相应的正式投资协议或未能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临时管理人有权更换投资人或开展二次投资人招募。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协助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预重整阶段的相关工作,同时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1、如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奥瑞德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全部由奥瑞德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持有,如法院正式受理对奥瑞德有限的重整申请,公司存在失去奥瑞德有限控制权的风险。另外,若因重整失败奥瑞德有限被宣告破产,公司将失去主要经营性资产,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48,887,604.11元(未经审计),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264,637.49 | 12,557,567.9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71,243,787.74 | 313,999,041.10 |
应收款项融资 | 3,395,492.76 | 8,602,634.68 |
预付款项 | 34,053,705.72 | 19,111,431.0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574,076.09 | 3,814,767.1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63,416,474.24 | 494,438,984.3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757,294.20 | 11,083,858.61 |
流动资产合计 | 803,705,468.24 | 863,608,284.9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667,388.33 | 25,066,555.8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27,720,222.76 | 804,634,002.86 |
在建工程 | 277,217,495.84 | 234,913,791.1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516,481.29 | 528,778.34 |
无形资产 | 293,096,233.52 | 284,554,596.99 |
开发支出 | 24,881,389.98 | 60,747,367.44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10,764.82 | 2,737,100.9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0,536,326.68 | 317,629,255.6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897,810.40 | 30,461,572.7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66,844,113.62 | 1,761,273,021.92 |
资产总计 | 2,470,549,581.86 | 2,624,881,306.8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13,351,785.29 | 813,451,787.4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33,821,829.39 | 549,219,093.4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2,121,056.09 | 25,573,506.5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708,461.24 | 40,703,065.15 |
应交税费 | 154,178,548.81 | 149,464,776.95 |
其他应付款 | 882,697,783.94 | 772,837,893.13 |
其中:应付利息 | 378,035,270.55 | 283,031,791.04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3,859,975.34 | 214,001,934.97 |
其他流动负债 | 4,175,737.29 | 3,324,555.85 |
流动负债合计 | 2,662,915,177.39 | 2,568,576,613.49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1,853,608.40 | |
长期应付款 | 85,573,648.82 | 85,573,648.8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45,843,251.92 | 48,632,327.09 |
递延收益 | 160,477,982.74 | 169,751,793.5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114,718.20 | 14,105,187.6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7,667,600.00 | 27,667,6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4,530,810.08 | 345,730,557.15 |
负债合计 | 3,297,445,987.47 | 2,914,307,170.6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57,921,224.00 | 757,921,22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05,128,191.75 | 905,128,191.7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8,328,783.78 | 78,328,783.7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590,265,803.64 | -2,052,745,483.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48,887,604.11 | -311,367,284.33 |
少数股东权益 | 21,991,198.50 | 21,941,420.5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26,896,405.61 | -289,425,863.7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470,549,581.86 | 2,624,881,306.89 |
公司负责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合并利润表2022年1—9月编制单位: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2年前三季度(1-9月) | 2021年前三季度(1-9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410,364,397.34 | 452,559,381.55 |
其中:营业收入 | 410,364,397.34 | 452,559,381.5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26,905,493.69 | 610,553,645.87 |
其中:营业成本 | 387,472,479.56 | 414,714,774.68 |
利息支出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750,268.43 | 5,216,469.00 |
销售费用 | 3,015,922.80 | 11,167,910.45 |
管理费用 | 80,090,822.71 | 71,864,685.95 |
研发费用 | 47,350,744.01 | 23,516,432.66 |
财务费用 | 103,225,256.18 | 84,073,373.13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加:其他收益 | 9,285,620.33 | 12,042,497.4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399,167.49 | -742,863.8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39,994.38 | -2,670,524.5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08,524.4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692.31 | -1,607,751.7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3,093,805.77 | -150,972,907.03 |
加:营业外收入 | 488,670.73 | 836,909.96 |
减:营业外支出 | 318,762,947.29 | 7,294,404.7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31,368,082.33 | -157,430,401.82 |
减:所得税费用 | 6,102,459.53 | 920,460.1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7,470,541.86 | -158,350,861.9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7,470,541.86 | -158,350,861.9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7,520,319.78 | -158,332,658.06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777.92 | -18,203.93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37,470,541.86 | -158,350,861.99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37,520,319.78 | -158,332,658.06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9,777.92 | -18,203.93 |
八、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00 | -0.1290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00 | -0.129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9月编制单位: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2年前三季度 (1-9月) | 2021年前三季度 (1-9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1,827,384.42 | 368,079,902.8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5,279.32 | 922,598.9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08,848.55 | 72,152,161.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6,541,512.29 | 441,154,663.5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0,016,702.51 | 144,744,257.6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7,820,105.57 | 84,685,551.0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984,085.20 | 18,468,085.9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545,554.10 | 163,899,610.8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2,366,447.38 | 411,797,505.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75,064.91 | 29,357,158.1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419,270.10 | 3,611,935.8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19,270.10 | 5,111,935.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19,270.10 | -5,081,935.8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030.69 | 2,580,070.4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245,298.9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30.69 | 32,825,369.3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30.69 | -32,825,369.3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742,764.12 | -8,550,147.1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63,916.57 | 13,947,396.0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06,680.69 | 5,397,248.91 |
公司负责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