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10: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为通讯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2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