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10: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萍华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备查文件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0月29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