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汉邦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的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上限额度进行调减。调整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内容合理,具有可行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签订《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编制的《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分析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林杰辉、刘光超、狄瑞鹏 武建平、朱小锋、冯 伟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