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135,531,321.86 | -12.58 | 365,042,947.64 | -37.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904,977.09 | 不适用 | -48,445,684.05 | -137.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434,775.19 | 不适用 | -54,017,859.20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6,012,757.30 | 1.9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3 | 不适用 | -0.073 | -137.8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3 | 不适用 | -0.073 | -137.8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5 | 不适用 | -4.06 | 减少15.98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 ||
总资产 | 2,108,268,268.92 | 2,170,369,575.48 | -2.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1,170,088,716.45 | 1,213,010,197.77 | -3.54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248,404.96 | 1,634,903.7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23,493.79 | 3,206,547.9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3,628.98 | 618,953.8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5,090.83 | -115,332.1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562.50 | 3,562.50 | |
合计 | 3,529,798.10 | 5,572,175.15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
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 | -37.98% |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受上海疫情影响及去年同期数据含有4家已经剥离的印刷包装子公司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 | -137.81% |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股权转让投资收益及受上海疫情影响减少利润所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不适用 |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受上海疫情影响减少利润所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年初至报告期末 | -137.82% |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净利润所致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年初至报告期末 | -137.8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初至报告期末 | -134.0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 | -149.56% |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动迁房款收入及增加第三方往来款支出所致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1,90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0,468,652 | 26.83 | 质押 | 127,500,000 |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810,802 | 1.76 | 未知 | |||
俞习文 | 境内自然人 | 6,567,243 | 0.98 | 未知 | |||
龚圣平 | 境内自然人 | 5,907,760 | 0.88 | 未知 | |||
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启元尊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29,140 | 0.76 | 未知 | |||
张爱芬 | 境内自然人 | 5,046,002 | 0.75 | 未知 |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89,000 | 0.71 | 未知 | |||
赵宏光 | 境内自然人 | 4,700,000 | 0.70 | 4,700,000 | 未知 | ||
姜胜军 | 境内自然人 | 4,000,000 | 0.59 | 未知 | |||
袁江娜 | 境内自然人 | 3,533,200 | 0.53 | 未知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468,6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468,652 |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1,810,8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10,802 | ||||
俞习文 | 6,567,243 | 人民币普通股 | 6,567,243 | ||||
龚圣平 | 5,907,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07,760 | ||||
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启元尊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129,14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29,140 | ||||
张爱芬 | 5,046,002 | 人民币普通股 | 5,046,002 |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78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89,000 | ||||
姜胜军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
袁江娜 | 3,53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3,200 | ||||
朱红美 | 3,41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11,2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赵宏光为公司董事长,其持有的股票均为公司2021年-2022年授予的限售流通股。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1、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453,400股; 2、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启元尊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5,129,140股; 3、张爱芬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5,046,002股; 4、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789,000股; 5、袁江娜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533,200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全力推进节能减排举措,实现绿色生态发展,公司拟介入绿色能源行业相关的碳减排项目及业务。为此,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变更其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易连兴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5,000万元,并变更其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该事项公司已发布公告(临2022-033、034)。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工商变更已完成,上海易连兴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易连绿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根据前期市场调研,公司决定放弃向医药大健康方向转型,对此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易连生物工程(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连生物”)取得的位于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五马州地块建政工出【2021】3号的土地(面积为106,625平方米)不予开发。经协商,建德市政府指定建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十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同意易连生物将该宗土地使用权由建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补偿费总额为人民币4,073万元。相关事项公司已发布公告(临2022-037、039)。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宗地块相关权属注销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已收到补偿款人民币4,073万元。
鉴于公司决定放弃向医药大健康方向转型,且处置了上述位于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五马洲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第十届第九次临时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同意终止投资建德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相关事项详见公告(临2022-042、043、063)。
3、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和第十届第九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由于内外部客观环境已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国内经济状况及资本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全面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过充分深入论证和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该事项公司已发布相关公告(临2022-042、043、044)。
4、2022年2月28日,公司与自然人朱伟卿及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宝碳”或“标的公司”)签署《关于收购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宝碳不低于30%的股权,上海宝碳实际控制人朱伟卿将积极配合、促成上海宝碳其他股东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宝碳部分股权,以满足上市公司的需求。各方同意,预计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不低于4.5亿,最终交易价格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等资料为基础,经各方协商并另行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确定。上述《意向书》签订后,公司立即开展相关尽职调查等工作。因上海疫情影响,《意向书》中约定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无法如期开展,经双方协商,2022年6月,公司与上海宝碳签署《谅解备忘录》,同意对《意向书》中约定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2022年8月,综合考虑国内经济状况及上市公司自身情况,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此次股权收购意向,并与朱伟卿、上海宝碳协商一致签署了《终止协议》。相关事项详见公告(临 2022-013、046)。
5、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资产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外贸”)将其持有的位于平湖市新仓镇工业园区的包装印刷项目工业用地使用权以及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已建完成的厂房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等全部资产转让给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18亿元(含税总价)。为促进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外贸提供担保,对浙江外贸作为转让方依照《资产转让合同》成立之全部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0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告(临2022-051、053、063)。
6、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分别召开第十届第六次董事会、第十届第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8月11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赵宏光授予1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3元/股。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于2022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2年9月26日。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71,053,072股增加至672,753,072股。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第十届第十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安排、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及会计处理,将考核年度调整为2021年、2023年及2024年,并在基于原定目标基础上确定2024年考核目标;修订并形成了《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时,第十届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并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第七次董事会、第十届第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已届满,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249.0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公司已发布相关公告(临2022-037、038、040、056、064、065、066、067、068、071、072、073)。
7、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公司董事长赵宏光、副总经理王明明及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杨光(以下统称“增持人”)计划自2022年4月27日起6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赵宏光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王明明及杨光拟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022年9月,增持人按照约定份额成立了契约型私募基金——大道投资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拟通过本人或该私募基金作为本次增持主体按增持计划进行增持。2022年10月8日,公司收到增持人《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告知函》:鉴于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受到上海市新冠疫情封控,及避开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敏感期和法定节假日等影响,能够实施股份增持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导致增持人难以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原定增持计划。考虑上述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本着诚实守信继续履行股份增持计划的原则,增持人拟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3年4月26日。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2022年10月9日,控股股东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获悉上述事项后,提议公司在定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上述议案。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分别召开第十届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第十届第十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10月19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增持主体未增持公司股票。
上述事项公司已发布相关公告(临2022-025、036、045、050、059、060、061、062、063、070)。
8、扬州易连汉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易连”)于2022年7月收到张健华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的相关文件。根据起诉状等相关文件,张健华主张扬州易连与其签订了相关的商业房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应向其支付2021年度及2022年度房屋固定收益526,490元、2021年度收益款的资金占用费、律师代理费3.6万元,以及违约金10万元。一审法院于2022年8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扬州易连向张健华支付2021年度租金252,277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张健华的其他诉讼请求。扬州易连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于2022年10月24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扬州易连于2022年7月收到龚栋文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相关文件。根据起诉状等相关文件,龚栋文主张扬州易连与其签订了相关的商业房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应向其支付2021年度及2022年度房屋固定收益504,682元、2021年度收益款的资金占用费、律师代理费3.6万元,以及违约金10万元。一审法院于2022年8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扬州易连向张健华支付2021年度租金241,827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驳回龚栋文的其他诉讼请求。扬州易连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于2022年10月24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轲、庄仲侠于2022年4月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扬州易连与其签订了相关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以下简称“案涉协议”),应向其支付收益款154,800元、逾期付款利息,以及案涉协议剩余所有收益款670,093元。一审法院于2022年6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扬州易连向张轲、庄仲侠支付收益款135,450元,以及自2022年3月1日起算的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张轲、庄仲侠的其他诉讼请求。扬州易连及张轲、庄仲侠均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于2022年10月25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9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37,215,236.61 | 948,672,786.3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65,007,742.48 | 136,323,602.50 |
应收款项融资 | 85,015.00 | |
预付款项 | 17,511,466.28 | 5,170,427.0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6,100,510.84 | 15,666,935.8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9,548,067.33 | 98,263,399.0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805,277.43 | 17,259,971.01 |
流动资产合计 | 1,240,273,315.97 | 1,221,357,121.7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002,107.28 | 5,397,689.7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724,000.00 | 20,724,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95,949,244.08 | 406,255,220.31 |
固定资产 | 365,548,870.13 | 396,833,224.12 |
在建工程 | 9,407,656.22 | 1,230,177.6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519,769.26 | 27,270,435.08 |
无形资产 | 42,571,332.56 | 84,976,836.4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77,033.42 | 1,744,824.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94,940.00 | 4,580,046.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67,994,952.95 | 949,012,453.70 |
资产总计 | 2,108,268,268.92 | 2,170,369,575.4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72,573,861.10 | 496,715,012.2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2,052,280.32 | 127,255,480.95 |
预收款项 | 1,494,941.05 | 2,139,211.94 |
合同负债 | 30,007,697.65 | 2,094,877.1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201,174.62 | 26,742,811.90 |
应交税费 | 71,608,805.67 | 63,389,569.19 |
其他应付款 | 98,520,603.70 | 74,084,191.4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70,039.98 | 470,039.98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277,659.54 | 25,398,724.50 |
其他流动负债 | 2,970,451.06 | 232,368.12 |
流动负债合计 | 833,707,474.71 | 818,052,247.45 |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7,591,352.00 | 56,906,055.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444,444.10 | 21,464,583.6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866,230.95 | 12,555,933.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4,902,027.05 | 90,926,571.69 |
负债合计 | 908,609,501.76 | 908,978,819.1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72,753,072.00 | 671,053,07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2,389,625.97 | 113,074,423.24 |
减:库存股 | 35,039,000.00 | 29,548,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4,202,758.30 | -4,202,758.3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3,632,834.95 | 33,632,834.9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80,554,941.83 | 429,000,625.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70,088,716.45 | 1,213,010,197.77 |
少数股东权益 | 29,570,050.71 | 48,380,558.5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99,658,767.16 | 1,261,390,756.3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08,268,268.92 | 2,170,369,575.48 |
公司负责人:赵宏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希
合并利润表2022年1—9月编制单位: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2年前三季度(1-9月) | 2021年前三季度(1-9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365,042,947.64 | 588,548,386.42 |
其中:营业收入 | 365,042,947.64 | 588,548,386.42 |
利息收入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07,510,258.31 | 615,398,126.25 |
其中:营业成本 | 272,798,079.16 | 471,155,103.3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8,219,931.26 | 4,256,564.72 |
销售费用 | 6,796,662.01 | 15,329,696.48 |
管理费用 | 96,087,654.34 | 95,759,719.04 |
研发费用 | 3,123,124.82 | 6,690,179.00 |
财务费用 | 20,484,806.72 | 22,206,863.68 |
其中:利息费用 | 22,386,492.78 | 23,230,358.28 |
利息收入 | 779,726.38 | 1,256,879.16 |
加:其他收益 | 5,397,372.25 | 7,766,732.4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02,397.11 | 178,306,487.2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95,582.49 | -838,814.6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08,214.07 | -557,881.0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0,330.09 | -41,492.5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50,593.81 | 2,899,817.8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000,285.88 | 161,523,924.00 |
加:营业外收入 | 1,008,350.33 | 254,011.49 |
减:营业外支出 | 398,271.97 | 7,969.1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37,390,207.52 | 161,769,966.39 |
号填列) | ||
减:所得税费用 | 14,145,675.22 | 32,537,775.9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535,882.74 | 129,232,190.4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535,882.74 | 129,232,190.4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445,684.05 | 128,127,360.23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90,198.69 | 1,104,830.2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1,535,882.74 | 129,232,190.48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8,445,684.05 | 128,127,360.23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090,198.69 | 1,104,830.2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3 | 0.193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3 | 0.193 |
公司负责人:赵宏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希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9月编制单位: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2年前三季度 (1-9月) | 2021年前三季度 (1-9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91,102,209.69 | 2,421,073,300.6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512,545.50 | 13,297,108.5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158,772.32 | 21,206,427.7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43,773,527.51 | 2,455,576,836.9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64,565,317.78 | 2,185,616,779.4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3,443,781.85 | 112,264,627.2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568,767.16 | 60,352,763.6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182,903.42 | 52,215,702.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97,760,770.21 | 2,410,449,873.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012,757.30 | 45,126,963.6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97,1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608,833.10 | 4,567,701.3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277,488.71 | 294,514,725.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586,118.5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331,344.39 | 339,765,644.8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969,933.18 | 101,420,591.5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 | 5,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92,077.3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82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789,933.18 | 107,312,668.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41,411.21 | 232,452,975.9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91,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82,000,000.00 | 508,209,873.32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000,000.00 | 99,4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2,491,000.00 | 607,609,873.3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6,200,000.00 | 302,193,25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915,938.81 | 19,369,655.2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3,678,255.2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393,248.64 | 120,191,605.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8,509,187.45 | 441,754,511.0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018,187.45 | 165,855,362.2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06,469.24 | 140,766.4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457,549.70 | 443,576,068.4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8,672,786.31 | 298,162,375.3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37,215,236.61 | 741,738,443.79 |
公司负责人:赵宏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希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