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春秋航空: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2-047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2018-2021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关于“敏感期”规定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春秋航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修订情况

(一)春秋航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6)、以及于2022年6月28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又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8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补充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以及于2022年8月9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二)春秋航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本次修订情况自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积极推进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为保证上述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经综合考虑外部因素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由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变更为自行管理,并相应修订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另外根据2022年8月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补充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内容,本次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应内容一并作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内容

原条款原内容修订后内容
风险提示(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删除)
风险提示(五)有关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尚未正式签订,存在不确定性;(删除)
特别提示3、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春秋航空A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资管计划份额的上限为2,823万份,每份额价格为人民币1.00元。3、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将采取自行管理模式,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春秋航空A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上限为2,823万份,每份额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释义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 指资产管理机构或管理人所管理的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机构、资管机构或管理人 指董事会或获授权人士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选择的符合要求的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类似机构(删除)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本计划全额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资管计划的委托资产规模上限为 2,823万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6个月内,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以受让上市(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规模上限为 2,823万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6个月内,以受让上市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法律法
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春秋航空股票,委托资产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春秋航空股票,持股计划资产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计划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一)1、公司的权利 (1)监督资产管理方的运作,维护持有人的利益;(黑色加粗内容删除)
(一)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7) 授权管理委员会选择及更换资产管理机构,制定及修订相关管理规则; (8)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黑色加粗内容删除)
(二)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黑色加粗内容删除)
(三)管理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将以全部资产认购资管机构设立的资管计划的份额,该资管计划的全部资产委托资管机构进行管理。资管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不被挪用。(删除)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全额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而享有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持有公司股票而享有对应的权益;
(三)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三)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十二十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选任、协议(删除)
的主要条款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1、管理委员会负责选聘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待确定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资产管理协议等相关合同后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2、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管理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文件。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以最终签署的资产管理协议为准)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待定 2、类型:待定 3、委托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4、管理人:待定 5、托管人: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机构 6、资产管理计划规模:本资管计划规模上限为 2,823万元 7、投资理念:待定 8、存续期限: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存续期限按员工持股计划约定执行。 (三)管理费用计提及支付 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由资管计划资产支付。
十四十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十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2、授权董事会决定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和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资金来源、管理方式变更等;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方式和管理方式等,同时根据变更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相应修改《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黑色加粗内容删除)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持股计划中所有“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资管计划”全

部修订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因部分条款删除,原条款需做顺序调整。

2、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内容

原条款原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五条(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委托具备资管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本计划全额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资管计划的委托资产规模上限为2,823万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6个月内,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以受让上市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春秋航空股票,委托资产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规模上限为2,823万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6个月内,以受让上市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春秋航空股票,持股计划资产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
第七条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由公司自行管理,……
第八条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7) 授权管理委员会选择及更换资产管理机构,制定及修订相关管理规则; (8)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黑色加粗内容删除)
第九条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黑色加粗内容删除)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将以全部资产认购资管机构设立的资管计划的份额,该资管计划的全部资产委托资管机构进行管理。资理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不被挪用。(删除)
第十二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全额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而享有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持有公司股票而享有对应的权益;
第十六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资产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
管理机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管理办法中所有“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资管计划”全部修订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因部分条款删除,原条款需做顺序调整。

二、春秋航空2018-2021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敏感期”规定的修订

(一)春秋航空2018-2021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以及于2018年10月9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以及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以及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以及于2021年6月26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二)春秋航空2018-2021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敏感期”内容修订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对相关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规定作出调整,为使现存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与法规保持一致,公司本次对2018-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的规定亦相应作出调整。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内容修订后内容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