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拟对下属内蒙古地区电站公司(杭锦旗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察哈尔右翼后旗红牧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和卓资县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涉电站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34,781.3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34,781.38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近日,子公司十一科技下属内蒙地区所涉电站公司收到内蒙古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追回违规领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国家审计署审计意见,所涉电站公司存在未纳入建设指标规模且备案过期失效、为违规项目批复上网电价和擅自变更投资主体的问题,要求所涉电站公司将违规领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合计41,295万元缴回。基于已收电费补贴需按通知要求缴回,公司由此可以合理推断所涉电站公司的应收电费补贴款也将无法收回。
鉴于以上情形,公司拟对所涉电站公司的应收电费补贴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34,781.3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34,781.38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