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次审议的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交易价格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2、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本次公司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独立董事:于燮康 王晓宏 方皛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