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2-054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2年8月17日届满。截至锁定期届满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尚未分配完毕。为确保持续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经审慎评估,公司拟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明确预留份额的考核指标并延长存续期,明确预留份额的可解锁清算时间;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买卖的敏感期。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对尚未分配的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对《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特别提示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 | 特别提示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44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 |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解锁。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但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分红不受前述锁定期限制。 …… 上述敏感期 是指: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解锁。 2、首次授予部分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一次性解锁清算。 预留授予部分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1年8月18日)起32个月后一次性解锁清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但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分红不受前述锁定期限制。 ……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
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均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个人,剩余部分(如有)上缴公司并归属于公司。 | 若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票权益均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个人,剩余部分(如有)上缴公司并归属于公司。 | ||||
其他相关文件修改内容与上述修改保持一致。除上述修改外,《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与其他相关文件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