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2-055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拟将部分预留份额进行分配。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9,999,984股已于2021年8月16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9.31元/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
分配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认购情况(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前)如下:
姓名 | 职务 | 认购份额标准数量(万份) |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的比例(%) |
刘荣明 | 总经理、董事 | 2,560.25 | 13.75 |
邵咏炜 | 监事 | ||
吴祯旎 | 监事 | ||
江加如 | 副总经理 | ||
邵伟宏 | 财务总监 | ||
周伟芳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超过74人) | 9,845.33 | 52.88 | |
预留份额 | 6,214.41 | 33.37 | |
合计 | 18,619.99 | 100.00 |
注:1、在缴款过程中,由于部分参与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因此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上表为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和缴款情况。
2、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第二次分配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规划需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为公司未来引进合适的人才以及激励其他需要激励的员工预留了部分份额,预留份额暂时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先行出资垫付认购。按照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对认购对象的要求,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了由不超过135名认购对象认购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先行出资垫付认购的6,214.4101万份预留份额,认购价格为该等份额初始出资额及相对应的资金成本之和。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董事会确认与监事会核实同意上述预留份额分配事项。
预留份额认购完成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认购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认购份额标准数量(万份) |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的比例(%) |
刘荣明 | 总经理、董事 | 3,956.75 | 21.25 |
邵咏炜 | 监事 | ||
吴祯旎 | 监事 | ||
江加如 | 副总经理 | ||
邵伟宏 | 财务总监 | ||
周伟芳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不超过135人) | 14,663.24 | 78.75 | |
合计 | 18,619.99 | 100.00 |
三、监事会对预留份额分配对象等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2、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
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根据此前公司披露并实施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预留份额分配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