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募投项目款项后续按月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可满足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与决议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募投项目款项后续按月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详见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