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仔细审阅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的判断,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CHENG JUNPEI(程俊佩)
2022年10月27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仔细审阅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的判断,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
汪丰
2022年10月27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仔细审阅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的判断,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
唐松莲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