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2-118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1月14日14:3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2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211号康铭盛B5栋一楼会议室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2.0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2.02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2.03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 |
2.04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0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0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07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 √ |
2.08 | 《关于修订<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二)本次议案1.00、议案2.00下的子议案2.04、2.05及议案3.0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00项下的子议案2.01、2.02、2.03、2.06、2.07及2.08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 下午 2:30-5:0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附件二)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1月1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参会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211号康铭盛B5-404董秘办。邮编:
51811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211号康铭盛B5-404董秘办。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211号康铭盛B5-404董秘办。
邮政编码:518110
联系人:江玮
电话:0755-82828966
传真:0755-26923246
E-mail:ir@cfled.com
6、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鉴于防疫需要,为保障广大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身体健康,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做好健康筛查,符合当地适时发布的新冠疫情防疫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一: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联系地址 | ||||||
附件二: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
2.0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7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 √ | |||
2.08 | 《关于修订<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01
2.投票简称:长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