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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310.3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获得补助主体提供补助 主体获得补助的 原因或项目收到补助的时间补助形式补助 金额补助依据补助 类型
江苏泽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扶持奖励款2022年 7月现金225.63合作协议与收益相关
湖北龙泉管业有限公司鄂州市临空经济区财政金融局2021年进规入库工业奖2022年 8月现金20.00鄂州政办发﹝2022﹞3号与收益相关
云南泽泉管业有限公司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纳规升规奖励资金2022年 9月现金20.00玉发〔2021〕16 号与收益相关
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稳岗返还2022年 7月现金17.602022年无锡市区稳岗返还发放公示名单(第4批)与收益相关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地方政府等单位其他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下的政府补助汇总2022年7-9月现金27.12-与收益相关
合计310.35--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310.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58%。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310.35万元,均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310.35万元(未经审计),该影响已在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不具有持续性,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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