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2-054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
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利刚先生持有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73,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10%;刘建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7,5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141%;唐光平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3,1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56%;唐春祥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5,7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23%。上述股东均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50,4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830%,股份来源均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取得的股份,自2021年7月20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股东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950,4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830%。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23,498,238 | 24.402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123,498,238股 |
段利刚 | 其他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巨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 1,573,897 | 0.311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1,573,897股 |
刘建华 | 其他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巨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 577,577 | 0.114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577,577股 |
岳良泉 | 其他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巨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 539,071 | 0.1065%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539,071股 |
唐光平 | 其他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巨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 433,182 | 0.0856%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433,182股 |
唐春祥 | 其他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巨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 365,798 | 0.072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365,798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第一组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23,498,238 | 24.4023% | 持有公司股票5%以上的股东 | |
段利刚 | 1,573,897 | 0.3110% | 系巨星集团董事段利锋 |
的兄弟 | |||
刘建华 | 577,577 | 0.1141% | 系巨星集团董事段利锋的兄弟姐妹的配偶 |
岳良泉 | 539,071 | 0.1065% | 巨星集团的董事 |
唐光平 | 433,182 | 0.0856% | 系巨星集团董事长、控股股东唐光跃的兄弟 |
唐春祥 | 365,798 | 0.0723% | 系巨星集团董事长、控股股东唐光跃的兄弟 |
合计 | 126,987,763 | 25.0918% | —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段利刚 | 不超过:1,573,897股 | 不超过:0.3110%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573,897股 | 2022/11/21~2023/5/19 | 按市场价格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安排 |
刘建华 | 不超过:577,577股 | 不超过:0.114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 2022/11/21~2023/5/19 | 按市场价格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安排 |
过:577,577股 | |||||||
唐光平 | 不超过:433,182股 | 不超过:0.0856%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33,182股 | 2022/11/21~2023/5/19 | 按市场价格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安排 |
唐春祥 | 不超过:365,798股 | 不超过:0.0723%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65,798股 | 2022/11/21~2023/5/19 | 按市场价格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安排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公司股东段利刚先生、刘建华先生、唐光平先生、唐春祥先生承诺:1、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重组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对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以持续拥有权益不足
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2、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重组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对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3、上述转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上市公司进行回购,但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负有减值补偿义务、业绩补偿的情况下(如适用),因减值补偿、业绩补偿而由上市公司回购或无偿赠与的除外。
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由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5、如前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时,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担的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如适用),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顺延至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6、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7、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规定,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之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系段利刚先生、刘建华先生、唐光平先生、唐春祥先生根据个人资金需求作出的,在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段利刚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