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HK Holding”),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6,207,2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5,581,566股,下同)的2.43%。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2020年11月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HK Holding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股东及董监高此前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Gerald G Wong(持有HK Holding 50.3968%股权)承诺其个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剑桥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个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剑桥科技股份总数的25%。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 5%以下股东 | 6,207,275 | 2.43% | IPO前取得:130,496股 其他方式取得:6,076,779股 |
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 43,882,647 | 17.1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上海康令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280,734 | 4.02% | 康令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
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 6,207,275 | 2.4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合计 | 60,370,656 | 23.62% | — |
注:上海康令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康令科技”。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 999,999 | 0.39% | 2022/2/14~2022/3/18 | 13.31-14.84 | 2022/1/15 |
上海康令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89,500 | 0.86% | 2022/3/23~2022/7/1 | 9.32-13.71 | 2022/1/15 |
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 2,157,824 | 0.86% | 2021/11/15~2021/12/28 | 12.54-13.66 | 2021/10/23 |
注:2022年1月19日之前减持比例按当时公司股份总数252,220,566股计算,2022年1月19日之后减持比例按公司当前股份总数255,581,566股计算。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 不超过:5,111,631股 | 不超过:2.00%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111,631股 | 2022/11/21~2023/5/19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HK Holding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Gerald G Wong(持有HK Holding 50.3968%股权)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剑桥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剑桥科技股份总数的25%。
此外,HK Holding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HK Holding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