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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2022-058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投资新设华光碳中和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中和公司”)。

? 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 新设碳中和公司拟主要承担公司内外部碳资源管理以及减碳技术开发、

咨询服务等业务。该业务系专业化较强的全新业务,公司相关技术及服务能力尚在积累储备阶段,业务成熟度尚需培育、未来业务规模和经济效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

2、 碳中和公司的设立尚未完成工商、税务等登记工作。

3、 新设立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等

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

4、 本投资对公司 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和市场减排需求,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共建清洁低碳生活的使命,推进公司内部双碳发展战略、落实具体实现路径、提升公司低碳技术的核心竞争力,为城市、为政府、为企业提供整套低碳技术解决方案,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拟投资成

立全资子公司:华光碳中和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中和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

作为上市公司碳中和相关业务的承接和发起机构,碳中和公司将承担技术引进孵化输出及碳资产管理工作:对内开展碳资产核算及减排、落实子企业双碳定位,制定路径并推动双碳目标实现;对外开展碳减排技术开发和项目合作,将先进技术引进孵化,提升自身减碳技术水平,在内部开展输出技术应用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发展外部企业和政府碳资产管理业务。通过碳中和公司开展内部的碳资产核查与管理,有利于根据公司体系内子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减碳方案,有助于双碳目标的实现。同时由碳中和公司统一管理,有效整合子企业碳资源有效配置,可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实现碳资源有效统筹管理。上述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方案

公司名称:华光碳中和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2000万元人民币,由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投资;

股东结构:华光环能100%控股;

建设目标:作为上市公司体系内碳中和相关业务承接和发起机构,开展公司内外部碳资源管理以及减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业务。

主要业务模式:

大类业务
内部 业务1上市公司内部碳资产管理相关业务: (1)碳排放核算、协助核查及配额分析
大类业务
(2)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的编制 (3)碳减排业务数据分析的指导与跟踪 (4)承接碳减排改造总包业务
2光伏绿电申请;固废处置运营的CCER申报及备案登记
3碳中和课题研究及结题报告汇报及发布
4碳中和年度报告及ESG报告
外部 业务5企业或政府的碳中和规划、温室气体清单等课题业务
6与外部高校合作开展的技术合作、示范项目等业务
7碳金融相关的投融资业务,尤其是财务融资
8外部企业的碳资产委托管理业务

(二)投资可行性

1、碳中和公司定位

碳中和公司成立后,将主要开展碳减排技术梳理、外部合作及技术引进并孵化输出、管理公司碳汇资产、规划上市公司碳中和路径、发布碳中和报告、对外提供双碳技术等节能降碳解决方案等业务,从而带动公司装备制造和工程板块的产业输出。

2、经济效益

短期:收入端短期通过对内部子企业开展业务。尤其是对于体系内控股、参股的热电联产、火力发电、装备制造等主体,通过低碳技术服务清单的内容获取收入,覆盖成本支出。其中碳资产核算业务、光伏资产绿电申请、固废处置资产CCER业务均可实现咨询收入。内部碳中和课题、年度碳中和报告等专题研究,可实现研发收入。

中长期:碳中和公司积累碳资产管理经验后,可对外提供碳资产管理服务,同时可以开发碳基金碳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实现外部收入。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成立华光碳中和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对公司“双碳”路径的制定和实施将发挥战略作用,有助于公司实现对减碳降碳技术的引进,并孵化输出相关技术产品;可明确公司碳中和目标与实现路径;培育公司碳管理人才,奠定对外提供低碳技术解决方案的基础。通过为政府和外部企业提供碳资产管理提供服务,公司可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为共建清洁低碳社会生产环境发挥应有作用。本投资对公司 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预期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可产生积极影响。

四、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新设碳中和公司拟主要承担公司内外部碳资源管理以及减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业务。该业务系专业化较强的全新业务,公司相关技术及服务能力尚在积累储备阶段,业务成熟度尚需培育、未来业务规模和经济效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

2、碳中和公司的设立尚未完成工商、税务等登记工作。

3、新设立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

4、本投资对公司 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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