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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章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按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时,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和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获授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鉴于目前回购注销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对1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现将本次需办理的回购数量和价格调整如下:

一、触发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调整的事项

自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施了七次权益分派方案,如下:

①2017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

②2018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

③2019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拟回购的股份576,254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

④2020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权益分派的拟回购限制性股份189,406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

⑤2020年10月,公司实施了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权益分派的拟回购限制性股份58,45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

⑥2021年6月,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

⑦2022年6月,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

二、本次回购股份种类、数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后的回购数量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Q=Q

×(1+n)

其中: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②、⑥、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此次回购数量等于授予数量*1.4*1.4*1.4,调整后的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60,249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转增、送股和派息后的回购价格调整方法为: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P=P

÷(1+n)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由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①、②、③、④、

⑤、⑥、⑦权益分派方案,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为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即由原授予价格7.06元/股调整为1.9127元/股)加上各拟回购对象应取得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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