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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27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
定,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
269 号文” 关于核准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
复》的核准,于 2010 年 3 月 17 日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
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9.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7,000,000.00,
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后余额为人民币 617,500,000.00 元,于 2010 年 3 月 22 日存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
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0,546,934.00 元。
    以上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
[2010]096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
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于 2010 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
认,将本公司 2010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人民币 2,270,356.00 元的路演费等费
用,调整计入了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24,182,710.00 元,最终确
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12,817,290.00 元,确认的资本公积总额为人民币 599,817,290.00
元。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408,090,038.67 元,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净额                                                           612,817,290.00
加:利息收入                                                             16,951,502.40
减:募投项目支出                                                         75,700,218.30
减:超募资金支出                                                         65,972,980.50
减:超募资金补充归还借款                                                 15,000,000.00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5,554.93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08,090,038.67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管理
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2010 年 4 月 9 日,本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各商业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府前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营业部、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营业部、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长天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鹰潭市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七个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余额(元)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府前支行   36001951400052501414        1,195,437.04   注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营业部    36001951100052503095       28,069,707.50   注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   1506211029024580364        70,408,970.38   注3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余额(元)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营业部       0000200704791652        9,418,244.79   注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长天支行         64050154500000648      21,348,074.89   注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   1506211029024580240       141,869,653.63   注6
       中国农业银行鹰潭市分行营业部     14-391101040009899       135,779,950.44   注7
                    合计                                          408,090,038.67
    注 1:上表中存储余额为活期存款余额。
    注 2: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营业部另
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户,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
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上表中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营业部的存储余额已包括定期存款账户余额 25,000,000.00
元。
    注 3: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
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户,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
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上表中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四海支行的存储余额已包括定期存款账户余额
65,000,000.00 元。
    注 4: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营业部
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户,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
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上表中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营业部的存储余额已包括定期存款账户余额
9,069,750.00 元。
    注 5: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长天支行另行
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户,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
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上表中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长天支行的存储余额已包括定期存款账户余额 15,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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