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2012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3日以当
面送达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安保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369.5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60%;实现
营业利润73,35.53万元,同比增长30.14%;利润总额7,599.68万元,同比下降
-4.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59.4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18%。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谨慎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地审核了《2011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客观、真实、
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结果,201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0,096,268.02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6,009,626.80
元后,加上 2010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减实施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配
利润,2011 年末累计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 156,919,005.86 元;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583,544,090.00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0,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800,000
元。同时,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4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
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5,20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根据201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1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
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