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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27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鹏所股专字[2012]0256号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川股份”)《201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201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三川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三川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1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三川股份实际情况,实
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三川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三川股份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三川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
证报告作为三川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深圳
    2012 年 3 月 25 日
                                                                     杨春盛
                                                                 中国注册会计师
                                                                     袁列萍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江西三
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269 号
文”《关于核准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于
2010 年 3 月 17 日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9.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7,000,000.00,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后余额为人民币
617,500,000.00 元,于 2010 年 3 月 22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
保荐费用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0,546,934.00 元。
    以上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096 号
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
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于 2010 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本公司 2010 年 3 月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人民币 2,270,356.00 元的路演费等费用,调整计入了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
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24,182,710.00 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12,817,290.00 元,确认的资
本公积总额为人民币 599,817,290.00 元。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408,090,038.67 元,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612,817,290.00
加:利息收入                                                                    16,951,502.40
                         项目                                        金额(元)
减:募投项目支出                                                               75,700,218.30
减:超募资金支出                                                               65,972,980.50
减:超募资金补充归还借款                                                       15,000,000.00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5,554.93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08,090,038.67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已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与专项使用管理。
    2010 年 4 月 9 日,本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鹰潭府前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
潭四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长天支行、中
国农业银行鹰潭市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七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
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余额(元)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府前支行         36001951400052501414        1,195,437.04      注1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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