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8日,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我们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公司关于转让上海金陵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可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聚集资源,进一步专注核心主业发展;
4、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