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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能电力: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电力”、“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亿能电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新股数1,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212,815.58元。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9月29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亚苏验(2022)35号《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变压器和电抗器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拟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中心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将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能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行。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日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现金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内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亿能电力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于亿能电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东北证券对亿能电力本次拟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君锋 张兴云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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